农业文化遗产的发掘与保护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美丽中国建设中的作用明显的显现出来,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缺乏跨学科的重大项目支持,也无法整合有关技术力量,研究成果尚不能支撑遗产保护与发展的需要;对农业文化遗产的内涵和特点认识不足,大多数遗产地没有形成多部门的协作保护机制,造成遗产系统的破碎化,使农业文化遗产的潜在价值远没有发挥出来。
对此,闵庆文建议:一是系统总结、推广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与保护的成功经验,并向国际社会宣介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中国方案。以我国第一个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获得认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就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批示15周年为契机,系统总结我国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与保护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生态保护、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经验,推进全国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和保护工作的更好发展。借助“南南合作”等平台,推动联合国粮农组织的工作,保持话语权和领导权。借助“一带一路”、“金砖国家”、“中欧合作”、“中非合作”及其他双边、双边合作平台,推进同类型农业文化遗产地之间、区域性农业文化遗产地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扩大我国在该领域的影响力,为国际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与保护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二是组织开展多学科综合研究,为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与保护提供有效科技支撑。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与保护是一个涉及社会、经济、自然在内的区域发展问题,涉及到生态保护、农业生态、文化地理、农业历史、民俗文化、农业经济、乡村治理、产品加工、乡村旅游等多个学科,需要在脆弱生态系统修复或农业农村发展等领域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设置有关研究项目,从生态与文化保护补偿、产业融合发展、多方参与机制等方面开展研究与示范,为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保护、利用和传承提供有效和持续的科技支撑。
三是充分认识农业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与活态性特征,加强多部门协同,整合政策与资金资源,推动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健康开展。农业文化遗产项目有相当一部分与其他项目存在着重合现象。显然,农业文化遗产的发掘与保护不仅是农业部门的工作,同时也与文化旅游、水利、林业草原、住建、科技、教育以及发改、财政、民族、扶贫等部门的工作多有交叉。在农业系统内部,也涉及到农村社会事业、种植业与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休闲农业、国际合作、农业生态等多个部门。需要加强系统内部有关部门以及与其他政府部门之间的协作,整合政策和资金,更好推进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配音:张译心 制作:魏旖增)